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燕子山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市资源矿挂(告)字〔2025〕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广东省资源资源厅委托,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热资源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勘查区基本情况
(一)挂牌编号:GPKC2025-1
(二)项目名称:惠阳区秋长街道燕子山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
(三)矿区位置: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周田村
(四)勘查矿种:地热
(五)矿区面积:0.5121km2
(六)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七)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14.2609 | 22.5208 |
2 | 114.2616 | 22.5206 |
3 | 114.2524 | 22.5118 |
4 | 114.2517 | 22.5127 |
二、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和竞价增幅
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有关规定计算,按照“起始价=起始价标准×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矿业权面积”向上取整,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2万元。
为遏制竞买人在矿业权交易中的违规或违约行为,尤其是恶意弃标行为,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在矿业权交易中推广使用保函或保证金,探索建立相关规则,确保矿业权交易顺利进行”的规定,经参询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模式,结合实际,本次挂牌出让的探矿权以人民币500万元定为竞买保证金,不接受保函形式。将在矿业权交易中有违规或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列入黑名单,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惠州市内境内矿业权出让活动。
为提高矿业权出让成交率,同时兼顾矿业权勘查潜力及工作程度,采取无底价挂牌的方式,竞价增幅为10万元的整数倍。
综上,本次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探矿权的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竞价增幅,按上述数值确定。
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
根据10号文,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依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及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4〕2621号)有关规定计算,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依据10号文有关规定取值。
探矿权成交价征收方式为一次性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为竞得人转为采矿权后逐年缴纳。
四、出让年限
探矿权出让年限为5年。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并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探矿权申请人条件;外商投资勘查的,还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的有关要求。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三)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3年内,竞买人未因违法勘查开采行为或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四)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六、出让方式、时间安排及交易地点
(一)出让方式:本次采用无底价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3月6日10时至2025年4月3日10时。
2.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5年4月7日10时至2025年 4月21日10时。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
(三)交易地点:本次挂牌出让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tdky.hzggzyjy.cn/)进行。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宗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电子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七、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查询、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二)申请报名方式:本矿业权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八、成交候选人确定标准
(一)本次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起始价,不设底价,竞价增幅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的,方可有资格参与网上限时竞价。
(三)在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该报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四)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有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询问,无竞买人愿意参加电子限时竞价的,以当前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五)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无报价的,挂牌不成交;
(六)进入电子限时竞价,电子限时竞价中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七)电子限时竞价中无竞买人报价的,以电子挂牌交易截止时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在线上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并确定竞得人。(成交候选人上传材料的具体操作详见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新增建设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信用中国”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十、风险提示
(一)探矿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竞买人在参加本次探矿权竞买前应自行详细参阅该区块有关地质资料,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决策,经勘查未能探出可供开采的矿体,或因勘查区内资源赋存不确定性,或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产业、环保等政策限制不能转为采矿权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二)凡含有外商投资的企业参与竞买的,网上竞得后,将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征询军事部门意见后再进行竞得资格确认;军事部门有异议的,市自然资源局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相应矿业权挂牌出让不成交,请含有外商投资的竞买人慎重考虑;
(三)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探矿权勘查区块现状、可能涉及土地、林权等问题以及资格审查方式等公告所列条件,需到实地考查的,请自行前往;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公告内容及有关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四)本次挂牌出让只涉及探矿权,在矿产资源勘查实施过程中,涉及用水、用电、道路、土地租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对交易探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发现本次挂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依法依规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2896301
电子邮箱:Zrzyjkgk@huizhou.gov.cn
信函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7号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十二、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中标、竞得的;(三)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四)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二)本矿业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三)本次矿业权网上交易在电子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竞买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资料。竞买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四)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五)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惠州市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探矿权成交价,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缴款后,原路径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六)出让收益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及地质勘查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竞得人转为采矿权后,应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
(七)该宗探矿权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八)该探矿权范围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竞得人在实施勘查工作中要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求。
(九)该探矿权矿区范围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竞得人在实施勘查工作时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十四、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
名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7号
联系人:柳工,联系电话:0752-2896301
(二)交易机构
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大院3号楼,邮编:516001
1. 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752-7121026
2.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2-7121029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52-7121029。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6日
惠州市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惠市资源矿挂(知)字〔2025〕001号
一、惠州市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是指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和须知,竞买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电子挂牌交易的行为。本竞买须知是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件,竞买人须详细阅读。
二、本宗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竞买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并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探矿权申请人条件;外商投资勘查的,还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的有关要求。
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3年内,竞买人未因违法勘查开采行为或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挂牌出让公告对竞买资格有特别要求的,以挂牌出让公告为准。
四、申请人对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五、网上挂牌交易程序
(一)发布网上挂牌信息
有关探矿权的电子挂牌交易公告等相关信息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同步发布。
有意竞买者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网站(https://tdky.hzggzyjy.cn/)查询。
(二)挂牌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浏览和下载本宗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燕子山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出让公告”);
2、惠州市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3、挂牌出让矿区红线图及现状图;
4、区域位置图;
5、《探矿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样本);
6、其他相关文件。
(三)办理数字证书
1、本宗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2、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宗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惠州办理点(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52-7121029)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交易系统上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四)申请竞买
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宗探矿权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电子交易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等信息并在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并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1、竞买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
2、竞买人应当提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确保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到账截止时间的保证金,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跨地区或跨行转账的竞买人,需预足资金的在途时间,以免影响竞买人及时取得竞买报价权限。
4、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5、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账号:电子交易系统随机产生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开户银行:
(1)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广场支行;
(2)中国银行惠州分行;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富力国际中心支行 ;
(4)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行;
(5)广发银行惠州江北支行;
(6)交通银行惠州分行;
(7)惠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城支行;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6、申请人应根据电子交易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在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应本宗探矿权的竞买报价权限。
(六)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1、竞买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电子报价和电子限时竞价按以下规则进行:
(1)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2)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每次增价数额应是规定的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5)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至少递增1个增价幅度。
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系统确认为有效报价,不可撤回。
电子挂牌交易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探矿权的电子限时竞价。
3、电子限时竞价是指在交易公告规定的电子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有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且经电子交易系统询问,5分钟内限时决定是否愿意继续报价,有竞买人愿意继续报价的,电子交易系统以高于当前最高报价一个增价幅度的价格为起始价,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限时报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有效报价,电子交易系统即从此时点起重新计算5分钟的限时报价时间,供竞买人作新一轮报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直至5分钟限时报价时间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电子交易系统即时显示电子挂牌竞价结果。
4、竞买人应当在电子挂牌交易期限截止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密切关注交易动态。竞买人应当在电子挂牌交易期限截止后5分钟内做出是否参加电子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电子交易系统,超过5分钟未提交的,电子交易系统默认该竞买人参加电子限时竞价活动,但在电子挂牌交易期限截止前未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除外。
(七)确定成交候选人
电子挂牌交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1、在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该报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2、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有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经电子交易系统询问,无竞买人愿意参加电子限时竞价的,以当前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3、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无报价的,挂牌不成交;
4、进入电子限时竞价,电子限时竞价中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5、进入电子限时竞价,但电子限时竞价中无竞买人报价的,以电子挂牌交易截止时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八)成交候选人竞买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须按交易公告的要求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在线上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市自然资源局将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成交候选人上传材料的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新增建设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选人线上提交审核材料清单如下:
(1)《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2)《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3)《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8)“信用中国”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成交候选人凡含外商投资的企业参与的,将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征询军事部门意见后再进行竞买资格确认。不符合竞买资格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竞价结果无效。
(九)公布交易结果
市自然资源局确定竞得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交易结果。
(十)签订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按挂牌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交易合同。
六、系统操作
电子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视频可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七、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矿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境外成交候选人按照规定提交的有关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按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公证或认证;香港成交候选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澳门成交候选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澳门律师公证人公证;台湾成交候选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台湾公证人公证并存广东省公证协会副本备案。
(四)《竞价结果通知书》对挂牌人和成交候选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网上挂牌结果的,或者成交候选人放弃竞得本宗探矿权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惠州市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探矿权成交价。缴清探矿权成交价款后,竞得人须带齐出让价款完税凭证、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书、保证金转账凭证等资料到市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退还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市交易中心受托提供代收代退竞买保证金服务,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退还的形式原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首次报价应在网上挂牌截止前10分钟提交,以防止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5分钟倒计时竞价期间,请不要在最后时点报价,以防网络延时造成报价提交不成功。
(七)交易期间的电子交易系统服务器实行封闭管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交易中心需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活动,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予以公告。待市自然资源局对问题排查、清除后,依法重新组织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系统受到黑客、病毒恶意攻击的;
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停电、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故障、交易软件或数据库错误等因素影响到交易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3、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无法保证电子交易信息安全和公平公正交易的;
4、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依法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
5、市自然资源局书面通知交易中心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
6、依法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八)竞得人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网上挂牌成交价款。
(九)出让收益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及地质勘查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竞得人转为采矿权后,应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
(十)网上挂牌不成交的,由市自然资源局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十一)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需要修改、补充时,将通过原公告发布渠道公告,不作另行通知。
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该本宗探矿权的网上挂牌交易信息。市自然资源局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十二)本出让竞买须知及出让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十三)市自然资源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矿业权交易规则》办理。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