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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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仲恺 [2020] 010号 挂牌编号: GZK2020-10
挂牌起始时间: 2020年03月19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02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49141 竞买保证金(万元): 24570
增价幅度(万元): 5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02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45733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49141.000000 万元
委托方: 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0/4/2 10:00:00
竞得人: 惠州市星河产业小镇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成交价: 49141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ZKQC-03-09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陈江街道青春村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58251
土地用途: 商服及住宅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174753平方米(其中:商服建筑面积8738平方米—17475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 商服40年,住宅7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宗地总面积58251平方米(其中使用权面积为45733平方米);

)配建要求

竞得人需配建梧村一路(长385m、红线宽度24m、双向四车道)、梧村二路(长260m、红线宽度12m、双向两车道)、贝欣路(长545m、红线宽度36m、双向六车道)、罗庚盆路(长685m、红线宽度24m、双向四车道),具体建设及移交要求详见配建协议书与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24570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宗地相关信息,如对网上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无异议。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实行网上成交后审查制度,竞得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电子挂牌交易不成交,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宗地须与ZKQC-03-04号地块统一建筑风貌

该宗地产权清晰、有关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纠纷,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在仲恺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违法违规竞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后予以退还。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定金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十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