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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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公告编号: 惠仲土挂(转)告 [2022] 001号 挂牌编号: 惠仲土挂(转)告[2022]001号
挂牌起始时间: 2022年11月2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2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9363 竞买保证金(万元): 4681
增价幅度(万元): 2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2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19356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9363.000000 万元
成交时间: 2022/12/12 10:00:00
竞得人: 惠州市隆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价: 9363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ZKC-045-25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25307
土地用途: 住宅及商服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²): ≤78452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761㎡)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 70年 、商服 4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3.1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宗地总面积:2530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4681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三)该宗地原为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潼侨镇政府”)及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红岗合作社”)的征地留用地。潼侨镇政府和红岗合作社以上述征地留用地权益作为出资,缴交地价及开发建设所有投资由土地受让方(即: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返还村集体的物业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物业分配,该宗地所建物业中须返还给潼侨镇政府住宅面积 4139.25㎡,返还物业面积共4139.25㎡,停车位43个;返还给红岗合作社住宅面积6211.30㎡、商业面积2661.98㎡,返还物业面积共8873.28㎡,停车位62个;返还的物业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相差不得超过3%。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在3%以内,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由潼侨镇政府或红岗合作社按照备案价乘以超出的面积向竞得人支付差价;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由竞得人按照备案价乘以缺少的面积向潼侨镇政府或红岗合作社支付差价。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3%的部分,由双方按照备案价协商购买;

(四)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内,支付两笔履约保证金:(1)按照地块土地挂牌交易总金额10%及潼侨镇政府拥有的地块面积占该地块总面积的比例确定需支付的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潼侨镇政府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内;(2)缴交合作开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整,汇入红岗移民队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内(户名: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红岗社区移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侨场支行,账号:80020000004551829)。以上履约保证金是为保障合作开发建设合同能够全面、顺利地履行以及双方合同权益能够如约得到实现;

(五)其它具体合作事项及要求按留用地开发的《留用地合作开发建设合同书》(以下简称“《合作合同》”)执行;

(六)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ZK2020TJ0008)要求配建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宣教文卫办;由区宣教文卫办负责提供幼儿园及托儿所建设标准、审定建设方案,并与竞得人签订幼儿园配建及监管协议;

(七)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潼侨镇政府和红岗合作社签订《合作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并与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八)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作合同》及《转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

(九)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十)土地使用权转、受让方需按规定缴交税费;

(十一)宗地按现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