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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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公告编号: 惠湾矿挂告 [2022] 001号 挂牌编号: DYWKC2022-1
挂牌起始时间: 2022年11月04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8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93223.78 竞买保证金(万元): 50000
增价幅度(万元): 1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8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矿区总面积(m²): 1202700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93223.78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2/11/18 10:00:00
竞得人: 惠州港湾绿色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成交价: 93223.78 万元

矿业规划指标
矿业规划编号: 出让资源储量:
矿产类型: 建筑用花岗岩 投资强度:
矿产位置: 位于惠阳区82°方向直距约24千米的晓联径西村北侧山体处,行政区划隶属霞涌街道办晓联村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0′45″,北纬22°49′15″ 矿区总面积(m²): 1202700.00
资源储量: 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9411.61万立方米,全-强风化花岗岩(建设用砂)资源储量220.50万立方米,共计9632.11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368米~+50米
开采方式: 露天 矿区范围: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是在惠州大亚湾鸿发石料开采有限公司采矿权基础上扩大矿区范围而出让,为保障原矿业权人(惠州大亚湾鸿发石料开采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通过询价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原采矿权及原有范围内剩余资源储量、拟转让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剩余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人民币叁仟叁佰肆拾伍万叁仟零柒拾伍元整(小写¥33,453,075.00元),竞买者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该评估结论及报告编制费用的完全认可,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30个自然日内向原矿业权人支付上述评估报告核定的剩余资产价值共计叁仟叁佰肆拾伍万叁仟零柒拾伍元整(小写¥33,453,075.00元),若竞得者为原矿业权人则无需支付该笔费用。

(二)原矿业权人在收到上述全额款项后15日内无条件退场并配合竞得人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等事项,且因上述资产权属负担(若有)所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及法律纠纷等与竞得人无关,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前期费用(包括矿区因地质勘探占用林地和道路补偿费331.47万元、地质勘查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用386.90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9万元、原鸿发石场采矿权剩余价值资产评估费15万元,晓联矿产资源规划区2021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费用17.03万元及复绿工程费用372万元)共计人民币1131.4万元,由竞得人承担,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入大亚湾区财政局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的,视为放弃,《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已收取的竞买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四)为方便石料的对外运输、减少石料运输对矿区所在霞涌区域内的生产生活环境、基础设施等可能造成的影响,实现矿地和谐、资源共享,发挥资源利用最大化,竞得人须承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4个月内,提供不低于5亿元的资金用于霞涌片区内的交通基础设施(含矿山专用外部运输道路)项目建设,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具体资金方案由采矿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与大亚湾区管委会(或指定部门)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其中,矿山专用外部运输道路须在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建成且该道路建成投用后的养护与维修费用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风险。

(五)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申请《采矿许可证》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与出让人签订矿山土地复垦工作监管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矿业权占用费,首年按1500元,此后按相关规定逐年缴纳。

(六)本次挂牌出让只涉及采矿权。矿山开发涉及土地利用、林地使用(调规、征、占、租用等)、水利、环保、应急、道路、水、电、排土场及加工堆放场地等事项,竞得人应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村委会、村民及权利相关人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本次出让采矿权出让储量是在原有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基础上通过扩界新增加资源量而进行的出让,非新设采矿权,不单独设置采矿权颁发《采矿许可证》,按照变更矿区范围颁发《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