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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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大亚湾 [2020] 003号 挂牌编号: GJB2020-003
挂牌起始时间: 2020年02月10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02月24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53000 竞买保证金(万元): 11000
增价幅度(万元): 1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02月24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24851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53000.000000 万元
成交时间: 2020/2/24 10:00:00
竞得人: 惠州大亚湾港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价: 53000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中心北区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24851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商务兼容商业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土地使用年限: 4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1.0,≤5.0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5%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该宗地建成的物业可销售面积不得超过35%,其余不少于65%的物业只能用于出租不得进行销售。

(二)该宗地建成的物业需符合如下标准:顶层需包括一个不少于8米层高的功能用房,面积不少于 900平米;需包括一个不少于9米层高的功能用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需包括一个满足全封闭钢筋混凝土,防火防爆要求的功能用房,面积不少于450平米;需包括一个满足国家保密要求的功能用房,面积不少于470平米;需包括容纳不少于22辆特种用途车辆的停车场。

(三)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四)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相关法规政策,必须按照本公告约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