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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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大亚湾 [2026] 001号 挂牌编号: DYWZ2026001
挂牌起始时间: 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07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1925.14 竞买保证金(万元): 385
增价幅度(万元): 1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15352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委托方: 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大岭股份合作经济社 国土证号: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SHN-04-05-03 建筑系数: ≥40
土地位置: 大亚湾西区上田横岭地段(西区南部片区)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15352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²): 18422.4-53732
土地使用年限: 5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1.2-3.5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0-2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以村企合作方式开发项目用地,本社负责提供项目用地,竞得人负责提供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在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双方按《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项目产权。

(二)项目竣工后,按25%:75%分配产权,即本社分得25%,竞得人分得75%。竞得人需按容积率计算物业面积并按25%分配给本社(政府批准的容积率低于2.5仍按2.5计算应分配给本社的产权并分配给本社);地下室面积及地上停车位等公摊面积和对应比例的物业配套等设施本社也按照以上比例分配。

(三)项目建成后,若无其他方承租本社分得的物业,则由竞得人以不低于11元/m²/月的不含税价格承租(即回租),且租赁期限为20年。首租期5年内租金不低于11元/㎡/月(不含税),竞得人按本社实际应分得的实体物业面积[计算公式为:容积率(不低于2.5,低于2.5按2.5计算)×地块面积×分配占比=本社实际应分配的实体物业面积]计算并支付租金。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竞得人应与本社签署正式的租赁合同,并起算租金(租赁合同约定的装修免租期除外),回租期间由竞得人负责内外部装修并承担装修、装饰费用

(四)除上述本社应分得物业以外,本社还有权享有按其所分得物业面积比例的其他配套设施(如车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除此之外其它建设的产权及收益全部归竞得人所有。

(五)本社所分得的物业以独立建设为主(规划建设方案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最终以政府审批通过的项目建设规划为准。

(六)竞得人应自《合作开发合同》签订后,应当设立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设立登记为准,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500万元)用于竞得土地并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乙方摘得土地后,将项目公司25%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在项目合作开发期间甲方占项目公司25%的股权,乙方占项目公司75%的股权。实缴注册资本必须用于本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七)地块建设期限

竞得人需自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建设并将应分配给本社的物业全部交付给本社使用。

(八)相关费用:(1)项目用地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摘牌前的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由本社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2)竞得人负责承担投入项目用地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包括方案设计、规划报建、工程施工、基础设施配套等一切与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费用;承担项目用地地上构筑物、建筑物拆迁所需的费用;承担项目用地摘牌后过户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本社所分得物业办理产权证件所需缴纳的契税、维修基金及其它相关办证税费。(3)《合作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竞得人需本社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九)本宗地块挂牌起始价和成交价为交易价格,并非成交价款。本社最终以《合作开发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关权益,不收取成交价款(本公告第十三条第(十二)点除外)。

(十)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该宗地拟用于经营的产业类型为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投资强度≥9770元/平方米;单位产值≥10422元/平方米;单位税贡≥781元/平方米。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附件《合作开发合同》为准。

(十二)若挂牌成交价高于起始价,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将成交价减去起始价后的款项支付给本合作经济社,支付方式由本合作经济社与竞得人另行协商约定。

(十三)本宗地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网站(https://tdky.hzggzyjy.cn/)。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十四)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十五)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转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