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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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公告编号: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 [2025] 002号 挂牌编号: GP2025-2
挂牌起始时间: 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4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1800 竞买保证金(万元): 540
其他币种保证金:
 港币: 576万元
 美元: 74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5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4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5250.05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1800.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5/3/24 10:00:00
竞得人: 惠州河惠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价: 1800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SKSL-01-03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河惠莞高速公路水口南服务区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5250.05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²): ≤1050㎡
土地使用年限: 商业用地4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0.2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https://tdky.hzggzyjy.cn/)。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竞得人在缴清地价款后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ZTJ20250003)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地块汽车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站内设备与站外建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等相关规范与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与周边道路、建筑等须满足相关防护要求。

    2.市政基础设施设计要求:本用地的排水设计应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按要求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若市政污水管网未完善,则须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须与周边市政管网衔接,管线工程设计须与总平面图设计同步进行、同步报审。

    3.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4. SKSL-01-03地块地上建筑物属罚没国有资产,与土地使用权一并挂牌出让,取得SKSL-01-0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须另行支付建筑物价值238.06万元,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ZTJ20250003)的规划要求配建相关的配套设施;

    5.本次出让宗地为河惠莞高速公路服务,后续竞得人需就其出入口建设、日常安全管理、施工组织等相关事宜与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协商。

   (六)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